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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大庆炮队又添佳绩-----首届中国国家地理“荒野传奇”摄影大赛(哺乳动物组)有三人12张作品通过复审入围

已有 1825 次阅读2009-11-5 20:30

大赛介绍
一、大赛介绍

    首届中国国家地理“荒野传奇”摄影大赛由《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和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联合主办。本次大赛秉承中国国家地理推开自然之门,昭示人文精华的精神,以其一贯倡导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为向导,通过参赛者拍摄的精彩野生动物图片及图片背后的故事。在保证科学性和严谨性的前提下,通过参赛者的精彩图片,来展示我国丰富多彩的野生动物,使更多人亲近自然、了解观察自然的方法,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活理念。“荒野传奇”大赛的题材范围是中国境内自然环境下、各种非饲养类的活体野生动物,包括:哺乳类、两栖爬行类、鱼类、昆虫和其他无脊椎类动物;不包括家禽、家畜、宠物及被捕获的野生动物。此次大赛不包含鸟类为主题的摄影,鸟类摄影大赛将另行组织。





二、主办方

《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



三、大赛组织委员会

总策划:李栓科 单之蔷 张书清
秘书长:张超
大赛办公室:种瑞娟  陈辉  赵超
网络组:闫瑞杰 付若金 姚佳 卢建爽 董世敏
宣传组:白莎莎 詹珊
设计组:介彬 高小青



特别声明:

1. 像素和格式不作为参赛限制,原图像素最好大于400万(含400万),文件大小最好大于2MB,并保留完整的EXIF信息,但建议拍摄的摄影作品最好为RAW格式,DV作品最好为AVI格式。

2. 对于数码照片的后期处理,允许以下操作:

在不影响作品表达内涵的情况下,可适度裁减;
在不影响画面质量的情况下,可适当锐度调整;
在不失真的情况下,进行曝光曲线、白平衡和色彩平衡调整;


四、大赛规则

1.每幅参赛作品只能向一个组别投稿,不可相同作品投多个组别。若发现有此情况,我们将只对一个组别中的该作品进行评选。

2.参赛图片要求为中国境内,自然生境下的野生动物,拍摄对象不包括任何饲养的动物。任何组别的参赛图片中均不得出现人为修饰、干预、染色、处理等痕迹。

3.参赛表格中必需填写的拍摄时间、地点、环境等项目。

4.保证填写参赛资料的真实性,一切作假行为后果自负。

5.参赛者送交参赛作品时,需填写报名表中有关授权声明。

6.邮寄的参赛作品及光盘不再归还,组委会将妥善保管。

7.征稿及评比期间请不要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询问评选情况。

8.每个组别的奖项,在多数评委的一致意见下,允许空缺。

9.大赛组织方拥有大赛规则唯一解释权。如果参赛者不能遵守大赛规则,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大赛组织方的裁决是最终的且不回复任何询问函。



五、生态道德准则

大赛组委会倡导自然摄影理念和生态道德准则。参赛者须遵守以下生态道德准则,如大赛组织方认定参赛者违反了生态道德准则,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1.参赛者在观察及拍摄时,不得捕捉饲养野生动物;

2.不使用人工布景,室内拍摄,笼中或玻璃缸拍摄;

3.在拍摄时,请尊重并应善待拍摄对象,不进行人为引诱,不人工投喂;

4.不得伤害野生动物,不得对其进行人为的修饰、染色、印烙等处理;

5.保护野生动物生活环境,不践踏破坏栖息地,保护栖息地中的水土、植被,不人为遗撒废物。



六、参赛者资格
本次大赛欢迎海内外任何《中国国家地理》的读者参加(大赛评委、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员工及其直系亲属除外 )。



七、参赛作品资格

1.参赛作品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内容,不得含有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不得诬蔑民族传统文化、泄露国家或商业机密、侵犯他人隐私、侮辱或诽谤他人人格、歧视残疾人等内容。

2.参赛作品系作者本人拍摄,拍摄时间不做限制,并未曾在其他摄影比赛中获得奖项,2008-2009年内未在媒体发表。

3.数码摄影作品不人为去除原始拍摄信息(EXIF),不得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

4.参赛作品初评入围后,请参赛者提供原片。逾期未能提交原片,或原片无法达到要求者,将失去复审、终审资格。

5.DV作品必须保留原始母带或母带拷贝,或其他原始拍摄数据格式。

6.参赛者为提交的参赛作品命名,每一作品名对应一幅参赛作品。作品名视为参赛作品的一部分,并需符合大赛相关规则。

7.参赛作品资格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若参赛作品不能符合上述条款要求,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八、版权说明

1.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或团体组织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其中合作作品必须是全部合作者共同参赛或一人参赛的参赛者拥有独立发表权。

2.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所有参赛者必须声明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方著作权。

3.参赛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大赛组委会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与本次大赛相关的宣传、展览、网站展示、宣传画刊、海报及合作媒体与机构,并不再另行支付稿费,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出版和大赛相关的画册、正规出版物,并按相关稿费标准支付稿酬;若需将参赛作品用于其他出版物或媒体,将以口头告知的方式与作者沟通,并按相关稿费标准支付稿酬。

4.处罚:参赛者如不认可或拒绝声明认可大赛规则及版权协定,将取消参赛资格。参赛作品送交后直至大赛组织方使用该作品完毕,如发现参赛作品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大赛组织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以及在相关媒体网站上的刊出。如大赛组织方因使用该参赛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权主张而导致处罚、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其结果由该作品的参赛提供者对大赛组织方承担。

5.上述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九、参赛作品组别设置  
1.哺乳动物组:

包括:狼、豹等肉食类哺乳动物;羚羊、鹿等植食性哺乳动物;海豚、海豹等水生哺乳动物;鼠类、蝙蝠、刺猬等小型哺乳动物。

2.鱼类、两栖及爬行动物组

包括:各种淡水海水鱼类;蛙、鲵等两栖类;龟鳖、蛇、鳄等爬行类。

3.昆虫世界

包括:蝴蝶、蜻蜓、甲虫、蚁、蜂、蚊蝇等。

4.其它无脊椎动物组

包括:蜘蛛、蜈蚣、虾、蟹等节肢动物;蜗牛、乌贼、章鱼等软体动物;蚯蚓、蚂蝗等环节动物;海葵、水母、涡虫等其它动物。



以上四个组别的说明:

① 拍摄主体为中国境内自然环境下、各种非饲养类的活体野生动物;

② 包括动物半身及全身肖像照片,动物行为特写照片,也包括动物与环境及反应动物之间关系的照片(动物局部特写照片除外);

③ 作品为单张,保证画面清晰,富有美感。



5. 追逐生命——(DV组)

① 拍摄主体为中国境内自然环境下、各种非饲养类的活体野生动物;

② 本组下设两个组

精彩镜头组
动物短片组
5-1 精彩镜头组

①拍摄主体为中国境内自然环境下、各种非饲养类的活体野生动物;

② 拍摄内容为动物的精彩行为动作;

③ 本组要求片长在60秒以内,是一个连续的镜头,中间没有间断和剪辑组合、不作剪辑,不作配音、拟音和字幕等修饰,可以保留拍摄时的原始音轨。

5-2 动物短片组

①拍摄主体为中国境内自然环境下、各种非饲养类的活体野生动物;

② 拍摄内容为动物的行为故事;

③ 本组要求片长在2—20分钟范围内均可,作者需进行后期剪辑制作,需要有片头和片尾字幕,可以进行配音、拟音和字幕等制作。



十、奖项设置:

大奖:1名   可以属于组别,最符合本次大赛精神,图片优美,具有丰富生物学内涵。

奖品:世界顶级品牌相机1套(价值20000元)

每个组别:

金奖各1名,共5名, 奖品:顶级品牌相机1套(价值15000元)

银奖2名,共10名,奖品:顶级品牌相机1套(价值6000元)

铜奖6名,共30名,奖品:中国国家地理2010年杂志1套   

网络人气奖:1名  奖品:顶级品牌相机1套(价值6000元)     

授予通过大赛评审团和网络技术部门审核后的网络投票数最高的参赛作品,需是初评入围作品才可参评,可与其他奖项重复。

优秀奖:每组各20名,共100名,奖品:获奖证书

从所有通过复审,进入终审阶段,并未获得金、银、铜奖及网络人气奖的作品中评出,五个组别各评选出20幅优秀奖作品。

此外,如果大赛评审委员会认为某一奖项没有符合大赛要求的作品,则该奖项可以空缺。获奖作品将适时编辑成大赛纪念画册,并有机会在《中国国家地理》杂志上刊登。



十一、图片提交作品方式

1.每名参赛者可以提交不同的作品参加5项不同组别的比赛,每名参赛者提交的图片总数不能超过30幅;

2.网站提交:登录大赛官方网站直接上传参赛图片,上传图片最长边请统一处理为800像素,jpg格式保存,jpg保存压缩率为8-10,大小控制在300KB以内,并按照网络提示详细填写参赛者信息及作品信息。您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登录大赛官方网站看到您的作品是否通过审核。

3.邮寄图片:登录大赛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参赛表格,将非数码图片一律放大至10英寸(长边尺寸),并在背面注明参赛组别、作品名、作者姓名,与打印的参赛表格一同邮寄至大赛办公室。非数码参赛作品将不再发布在大赛官方网站上,无法参加网络人气奖的竞争。

4.邮寄光盘:登录大赛官方网站下载参赛表格,将填写完整的参赛表格与数码参赛作品(需提交大尺寸原片,并以“参赛组别+作品名+作者姓名”作为参赛图片的文件名,刻制成光盘,并邮寄至大赛办公室,光盘邮寄的作品将不再发布在大赛官方网站上,无法参加网络人气奖的竞争。



邮寄图片和光盘的参赛作者特别注意:

邮寄照片背面的作品名,务必与参赛表格的作品名完全一致,一张表格对应一幅作品。表格右下方签名档需参赛者手写签名,打印无效。

1、无论采用何种提交方式,参赛者必须要按照网络提示或参赛表格的要求详细填写参赛者信息及作品信息;

2、通过初评的数码作品,大赛组委会将请参赛者提供原片(原片的界定如下:保留拍摄信息(EXIF),未做裁切,不得做改变拍摄原貌的合成、添加、特效等技术处理。对于若数码照片的拍摄信息(EXIF)与参赛者提供的原片不符,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十二、DV提交作品方式

1.每名参赛者可以提交不同的作品参加2项不同组别的比赛,每名参赛者提交的作品总数不能超过5个;

2. 提交DV磁带:登录大赛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参赛表格,将表格与磁带一同邮寄往大赛办公室。

3.邮寄光盘:登录大赛官方网站下载参赛表格,将填写完整的参赛表格与DV参赛作品名称,刻制成光盘,并邮寄至大赛办公室。



邮寄DV光盘的参赛作者特别注意:

作品名务必与参赛表格的作品名完全一致,一张表格对应一个作品。表格右下方签名档需参赛者手写签名,打印无效。参赛者必须要按照网络提示或参赛表格的要求详细填写参赛者信息及作品信息;



参赛表格下载:   



参赛稿件邮寄地址
地址:北京朝阳区安外大屯路甲11号《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1109房间
收件人:荒野传奇摄影大赛办公室
邮编:100101
咨询电话010)64852136  64865566转260 261 263 265                    联系人:种瑞娟  陈辉  赵超



邮寄注意事项:

1.邮寄的参赛作品及光盘不再归还;

2.请务必详细准确地填写参赛表格;

3.非数码参赛作品请勿装裱或加框;

4.为避免作品损坏,请在寄送前将非数码作品或光盘用卡纸包装。



十三、评审原则

1.大赛评审委员会由知名植物学专家、生态摄影师、《中国国家地理》资深编辑组成;

2.大赛将通过科学公正地初评、复审、终评三个阶段最终评选出获奖作品;

3.初评将分阶段进行,通过初评的作品需及时提交原片,(原片的界定如下:保留拍摄信息(EXIF),未做裁切,不得做改变拍摄原貌的合成、添加、特效等技术处理。参赛者仅可做白平衡、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锐度的适度调整。),供评审委员会进一步评审。对于若数码照片的拍摄信息(EXIF)与参赛者提供的原片不符,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4.大赛评审最终解释权归评审委员会所有。



十四、大赛时间安排:

征稿时间:2009年5月5日0时-2009年10月31日24时(邮寄作品以寄出邮戳为准)
入围作品公示时间:2009年11月15日—11月30日

进入决赛作品公示时间:2009年12月5日—2009年12月25日
大赛颁奖典礼:2009年12月26日
大赛官方网站公布大赛最终获奖作品:2009年12月26日—2010年1月5日

大赛纪念画册发布及大赛图片展:2010年1月—3月

网络人气奖投票截至时间:2009年11月30日



大赛详细信息可登录大赛官方网站查询。



中国国家地理荒野传奇摄影大赛办公室

2009.4



通过复审的徐松平作品

通过复审的徐松平作品

通过复审的徐松平作品

通过复审的徐松平作品

通过复审的于长武作品







通过复审的陈龙作品《藏野驴 》


通过复审的陈龙作品《藏原羚》


藏原羚

藏原羚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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