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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关注2010北戴河观鸟摄影大赛

已有 468 次阅读2011-4-13 05:32

作者:折返之光  摘自鸟网



首先非常感谢大赛组委会认真回信,将我的信和组委会回信发在《鸟网》,是希望更多的朋友参与到思考中,也希望能起朋友们对生态摄影的思考,我们的比赛如何办?生态摄影的界限是什么?什么是生态摄影?忠心的希望中国能有越来越多的城市能像威海和秦皇岛市政府这样如此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希望中国鸟儿的明天会越来越好!

关于如何办好鸟类生态摄影比赛的思考?   

作为一名鸟类生态摄影者,非常关注北戴河国际观鸟摄影大展的举办情况。更作为一名曾参加过 2008中国北戴河“鸟的天堂”国际摄影艺术节的忠实影友,非常高兴看到秦皇岛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
摄影大赛的成功举办,积极宣传了北戴河,展示了北戴河鸟类生态圈良好的环境,并通过精美的影响作品,号召广大民众关注环境,保护禽鸟、保护鸟类赖以生存的绿色家园,构建了人与自然和谐家园。
但如何办好生态摄影比赛,并使北戴河国际观鸟摄影大展打造成一个“知名”的摄影品牌就必须进行深刻地思考。
首先肯定的是第二届比赛无论从摄影作品的质量、参与人数与社会关注率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功。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观鸟、拍鸟,保护环境,已成人们的一种生活娱乐方式,越来越多的人通过观察鸟类,从而更加关注我们身边的环境,自觉地投入环境保护工作。
但就最新公示的摄影作品中,一些获奖作品存在着后期特技处理(如艺术类二等奖《展翅》鹈鹕背景采用运动模糊进行虚化;艺术类三等奖《模特》 对一只鸟的不同动作黏贴在同一个画面,且画面复制技巧粗糙,一只鸟断了腿,并有大量复制的痕迹;作品《一飞冲天》黑翅鸢明显有白色边缘抠图痕迹,蓝天白云也不符合摄影的透视)等明显违反生态摄影原则的做法值得我们反思。
一个大赛如何办得公平、公正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是需要我们影友,还有举办方共同努力实现的。
单从本次大赛的名字(2010•中国北戴河国际观鸟摄影大展)看传递给人第一感觉,绝对是纯正的鸟类生态摄影比赛。观鸟本身就是生态,观鸟、拍鸟都是一种形式,但就作品而言,一定要纯天然的。
但细致地查看比赛要求,其中:“⑶作品拍摄体裁不限,写实写意均可,但写实作品图片后期加工只限于适当的剪裁,以及对色彩、反差的适当调整,并需在投稿时加以说明。”只对写实进行了说明,并没详细说明写意的要求,因此造成了此次公示作品中出现的严重“造假”行为。
国内新闻界的重大比赛,屡屡爆出大家涉嫌造假的重大事件。我认为生态摄影如新闻摄影一般,不能有人为的“造假”,生态摄影的魅力就在于真实的美丽和来之不易。
反思比赛要求一定要严谨,写意可以理解成唯美的、抽象的,但如何把握这个度,是通过摄影技巧(如慢门拍摄、追随拍摄等)来完成,还是要通过数码后期创意来表达,是在今后比赛中必须要引起高度关注的。
我认为此次的写意要求,本身就存在重大缺陷。致使影友们在理解上存在分歧。再有就是主办方并没有深入思考这样要求所带来的缺陷与问题。纵观国内外主流国际野生动物大赛,并没有写意和创意作品的分类。
再有单从公示作品的记录和艺术两大分类来看,存在分类不清的问题,什么算是记录,什么又算是艺术,获奖作品里并不能清晰地看出。
建议参考国家地理“飞羽瞬间”摄影大赛的分类方式,如精彩行为、鸟类肖像、珍惜濒危、鸟类故事类等,这样就避免了上述问题。
如果本着创新的目的,比赛的名字就不能引起歧义,不如改成“观鸟胜地  北戴河美景”。比赛分为鸟类摄影征集、北戴河风光两个部分。如非要保留“写意”作品类,就必须明确是生态写意还是数码创意,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一定要分清楚。
以上是个人的一点看法,希望举办方能够引起高度重视。本着负责任和慎重的态度,比赛要求一定要禁得住推敲,否则比赛的举办会误入歧途。


                                      折返之光于2011-3-30天津 

                                   

《组委会回信》


折返之光:
您好!
首先,我们由衷地感谢您能够由始至终关注本次大展,也十分感谢您能够在百忙之中给我们来信,并对本次大展及获奖作品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建议,并及时把您的来信报送给大展组委会。相信大展组委会一定会仔细考虑您的建议,并保证本次大展的公开、公平、公正。
遵照本次大展的程序安排,目前正处于获奖作品的公示阶段。10天之后,大展组委会将组织专业评委会重新合议,根据参展作品的得分排名先后,并参照您以及其他热心影友的合理建议,对公示的获奖作品做出适当调整,从而最终确定本次大展的金、银、铜及优秀奖收藏作品。 
此外,您在来信中提到了写实类和写意类作品如何划分的问题。在征稿细则中,我们的确没有对写意类作品给出明确的限定,这是我们工作上的失误。对此,我们深表遗憾,同时,我们也会以此为鉴,在之后的大展征稿启事中杜绝此类问题的出现,以免产生误会。
正如您所了解的,本次大展坚持“保护大于拍摄”的原则,凡是通过食诱、破坏鸟巢、投石、驱赶等破坏野生鸟类生存环境拍摄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坚持这个原则的基础上,在评审的过程中,评委们还取消了哺育幼鸟场景作品的参展资格。此外,由于本次大展的征稿题材为野外自然生活状态下的野生鸟类摄影作品,因此拍摄于公园里的鸟类作品、笼中饲养的鸟类作品、鸟类放飞的作品以及有明显人为摆拍痕迹的作品等均被取消了评奖资格。
根据以上条件,组委会评审团对所有参展作品进行了逐一筛选,从技术性、艺术性、珍贵性等角度综合分析评判,确定了目前公示的238幅获奖作品。在界定记录类和艺术类作品时,纯粹地客观记录鸟类生存状态的作品划归为记录类;以主观审美观念通过摄影技巧或后期处理技术艺术地再现了鸟类的生存状态的作品划归为艺术类。可能这样的界定标准还不是很科学,相信组委会能够充分考虑您的建议,并在以后的工作中逐一合理完善。
为了确保本次大展获奖作品的公开、公平、公正,组委会真诚接受各界人士的积极监督指正,并斟酌大家的合理建议,最终确定获奖作品。
在此,对您的热心来信以及提出的合理建议再次表示感谢。
    恭祝
春安
                                     
大展组委会秘书处
20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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