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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摄影家协会转发省协会秋季首届“中大路桥杯”龙江之秋摄影大赛启事

已有 429 次阅读2013-10-16 16:00

绥化市摄影家协会转发省协会秋季摄影大赛通知 :授忠泽主席指派转发省协会秋季摄影大赛通知,希望各市县摄影协会通知各会员积极投稿,具体事宜请看大赛启事     
品醉人秋景,摄大美龙江
     
首届“中大路桥杯”龙江之秋摄影大赛启事
  
一、大赛宗旨
       为展现黑龙江省美丽的自然风光和良好的生态环境,用摄影这种直观、形象的艺术视觉方式,提升黑龙江省的视觉形象,黑龙江省旅游局、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黑龙江省中大路桥有限公司和《光影视界》网联合举办“中大路桥杯”龙江之秋摄影大赛。
  二、征稿主题
      以反映黑龙江省境内秋季自然风光为拍摄主题的摄影作品。
  三、奖项设置:
      大赛一等奖:2名,奖励现金5000元+荣誉证书。
      大赛二等奖:4名,奖励现金3000元+荣誉证书。
      大赛三等奖:6名,奖励现金1000元+荣誉证书。
      大赛优秀奖: 20名,奖励精美纪念品一份+荣誉证书。
      大赛入围奖:50名,奖励纪念品一份+荣誉证书。
  四、征稿细则
  1、本次大赛面向全国摄影爱好者。
  2、参赛作品应紧扣征稿主题,作品是近年来拍摄于黑龙江境内的自然风光。
  3、参赛作品单幅、组照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单幅作品每人投稿限定在10幅以内,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作品,每人投稿限定在3组以内。
  4、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适当的后期处理,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其它PS修改。
  5、参展者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提交近几年来在黑龙江省境内秋季拍摄的作品,文件不大于500K,图片长边设定为1024像素。
  6、参赛作品请设文件夹,注明【姓名、摄影大赛】字样,文件夹内要有一个word文件,在文件中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拍摄时间、拍摄地点、QQ号码、联系电话”等内容发送至“1031047437@qq.com”邮箱,凡上述信息不完整的作品,视为无效投稿。
  7、所有在规定时间内(2013年10月20日之前)投稿的作品,均以投稿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统一在光影视界网“赛事专栏”版块以数字号码形式匿名发布。
  8、大赛所有入围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与本次大赛相关活动宣传、画册制作、展览等用途,并不再另付稿酬,同时拥有作品永久免费使用权,作者拥有署名权。
  9、作品入围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请得到通知的作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作品的原始数字文件和符合规定的调整后的数字文件。上述数字文件未按期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10、所有参展作品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须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11、凡获得入围以上奖项者,可作为加入省摄影家协会参考条件。
  12、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六、大赛时间:
  1. 征稿时间:2013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
  2. 评选时间:2013年10月20日至11月1日。
  七、评选办法
      2013年10月20号以后,由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组织7名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光影视界网“赛事专栏”中发布。欢迎广大影友监督。
  八、投稿网址:1031047437@qq.com邮箱;
  九、咨询电话:琢梁 13904813077   南屏晚钟 13703619108
           
黑龙江省“中大路桥杯”龙江之秋摄影大赛组委会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日
  
    
详细信息请登陆www.chinapoto.com查询(光影视界网)
  
谢谢!!我顶上去以便大家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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