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大秧歌是山东三大秧歌之一,系民间社火中的舞蹈部分,流行于山东半岛南翼、黄海之滨的海阳市一带。海阳大秧歌是一种集歌、舞、戏于一体的民间艺术。
海阳秧歌的历史,据现有资料可追溯到明初。海阳秧歌的兴盛时期大致在清朝中期,即雍正十三年设海阳县以后。海阳旧县城凤城,依山傍水,海运方便,是当时海阳经济文化的中心,这势必促进了民间艺术的发展。当地有这样一首民谣:"乡下秧歌进了城,先拜娘娘后耍景;正月十五不进城,过日来了撵出城。"说明秧歌当时已成为庆贺节日不可少的活动内容,而凤城已是四乡秧歌的活动中心。
海阳秧歌得以逐步发展、日趋成熟,重要因素之一是它能不断地吸收各种外来艺术的精华.
海阳秧歌2006年5月被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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