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保持了300年的独立,随后被挪威和丹麦统治。1814年丹麦-挪威联合王国根据基尔协议(treaty of Kiel)分治之前,冰岛是挪威国王的殖民地,此后成为丹麦的附属国。1874年,丹麦政府给予冰岛有限的自治,1918年,丹麥與冰島簽訂聯合法案,丹麥承認冰島王國為丹麥王國附屬的主權國。自此,冰島在内政方面进一步获得了类似于保護國的独立和主权,外交和国防方面丹麦仍保留权力。1940年,纳粹德国在二战期间占领丹麦,冰島議會宣布冰島政府從丹麥國王收回冰島外交及其他事務的權力。同年英國占領了中立的冰島,次年美軍接替英軍駐守島上。丹麦国王继续保持法律上的统治直到1944年冰岛共和国建立。